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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事先聲明,我現在所要說的故事,全都是真的,絕不是造假,而這個故事是在我國中2年級時所發生的。

 

那麼,我要開始說故事了......

 

 

 

 

 

我從小,就一直夢想著能夠有一支忠心耿耿的寵物,但是因為媽媽討厭動物的關係,所以這個夢想一直都沒

 

 

有成真,就在我升上國二的那一年,有一次學校段考,我考到了全校前十名的好成績,而我也藉著這個機會,再

 

 

一次的向媽媽提出想養寵物的想法,結果,沒想到我考的好成績奏效了,媽媽為了獎勵我,所以也就答應了讓

 

 

我養寵物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不過因為我們家的房子是向別人租的,房東不准我們養太大型的寵物,所以像貓或狗之類的自然也就不行

 

 

了。原本我打算放棄時,剛好朋友家的黃金鼠,生了寶寶,我想黃金鼠並不是很大,所以就向朋友要了一隻回

 

 

來養。

 

 

那隻黃金鼠真的很可愛,園滾滾的身體,金黃色的毛皮,摸起來既舒服又溫暖,我為了這隻老鼠,幾乎每個月都

 

 

花了大把的零用錢去為牠買飼料之類的東西,除此之外我還買了有二層樓的籠子給牠住,那籠子幾乎是可以

 

 

堪稱為「豪宅」了!

 

 

 

 

 

在那之後,又過了二個月左右吧!我想那棟給黃金鼠住的豪宅實在是太大了,而且牠自己一隻老鼠住在那麼

 

 

大的房子裡,一定覺得很寂寞,於是在零用錢發下來的那一天,我就跑去寵物店,又買了五隻黃金鼠打算陪家

 

 

中的那隻老鼠做伴,隔天,我把事先準備好的六份飼料,放進籠子裡,接著我就出門去上學了......。

 

 

放學之後,我迫不及待的趕回家裡,回家的路上,我還在幻想著那些老鼠快樂的玩在一起的樣子,可是,正當我

 

 

回到家裡時,事情卻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樣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籠子裡,佈滿了那五隻昨天才新買來的老鼠的屍體,那五隻老鼠,各個都頭破血流,有的老鼠還缺了頭或手腳,

 

 

也有的老鼠是腸子被拉出來,看到這副景象,我不由自主得害怕起來,這時,我在籠子的角落,發現了一開始從

 

 

朋友那裡要到的黄金鼠,整個籠子裡的老鼠都死光了,可是,卻只有牠還活著,牠原本金黃色的毛皮,沾上了血

 

 

跡,身上也佈滿了傷口,嘴角附近的毛,也沾滿了血,雖然我不想這麼說,不過當時我居然認為那些,死得很慘

 

 

的老鼠,全都是那隻第一個住進籠子裡老鼠所殺的,我在籠子外,輕輕的對牠說:「是你做的嗎?是不是你殺

 

 

了那些老鼠?」我想我那時一定是瘋了,所以才自以為一隻老鼠會聽得懂人類的話。不過,雖然我不知道牠

 

 

懂不懂,但是牠在聽到我的聲音時,似乎是知道是主人的樣子,於是,牠轉過頭來看了我一眼,那個眼神,老實

 

 

說,我想我大概一輩子也忘不了吧!那活像一個殺人犯,無情又殘酷的眼神,就像是在對我這個主人說:「不

 

 

准你再帶其他老鼠回來,我只要主人愛我一個就好了,否則......」我不自覺得這麼想,我開始感到恐懼,開始

 

 

想起牠那一開始天真活潑的眼神,怎麼會到現在竟露出那種殺人犯的表情?還有,牠是怎麼去殺死五隻比牠

 

 

還要強壯的老鼠?一想到這裡,我全身發抖,恨不得現在就立刻把這隻十惡不赦的殺鼠者給趕出去,不過,我

 

 

當下並沒有那麼做,我小心翼翼的把死老鼠的屍體給拿出來,用濕抹布把籠子裡的血跡給擦乾淨,隔天一大

 

 

早,我就連同籠子,一起把那隻老鼠送還給朋友,而且我還用了「我媽討厭動物」的爛理由,把老鼠還給朋

 

 

友。在那之後,我拼命的想要忘掉那隻老鼠,一次殺死了五隻自己的同類的事,不過我卻忘也忘不了,那隻老

 

 

鼠在殺了自己的同類之後,轉過頭來望著我的,那如同犯罪者一般的神情,我怎樣也忘不了,那副景象深深的

 

 

烙印在我腦海裡,揮之不去。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喂!大作家!你的編輯都在催你搞了!你還在這裡打什麼電腦啊?」

 

 

「是短篇的故事......」坐在電腦桌前的作家對身旁的男性編輯說道。

 

 

「喔~那你寫了什麼?寵物鼠?這什麼怪故事啊?一點根據性都沒有,更何況這怎麼會是真的?您都已經離開

 

 

國中生活那麼多年了,記憶根本就不可靠嘛!」男性編輯不耐煩的說。

 

 

「誰知道呢?到底是真是假,又或者那隻老鼠現在殺了更多自己的同類,也可能牠已經死了,說不定......打從

 

 

一開始根本就沒什麼老鼠,老實說,這一切我都不想再追究了......」作家說完,拿起身旁厚厚的一疊稿紙,對

 

 

站在自己右側的男性編輯說:「這是原稿,你拿去吧!有要修改的再來找我。」作家揮了揮手,示意要男性

 

 

編輯離去,而男性編輯也在拿了作家的原稿之後,開著車離開作家的住所,留下作家一個人坐在電腦桌前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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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橙萱一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