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人文的意義其實就在於它的目的與動機都很單純,它是希望的載體,飽含著每一個創作者與觀看者對於原作未竟的遺憾與憧憬,而它的美好就在於,它的動機很純粹,就是想讓一個故事圓滿,這雖是創作者個人的欲望,但同時也渴望看客、渴望共鳴、渴望分享,它既是私人的,同時也是公開的,它是矛盾本身。用愛發電很傻,真的,尤其成年以後每一個時間刻度都被金錢利益衡量,有時候也會覺得自己這個年紀了還搞這些,但內心同時也有另一個聲音在告訴自己,沒辦法,因為妳喜歡這些,這些是妳生活唯一的樂趣,它很花時間,但如果能快樂一點,那就為它燃燒吧,反正生命從來也就是燃燒,燒盡了生命也就到頭了,無論如何,能多開心一秒是一秒。
至於原創作品,那裡會有更多自己的聲音,但我近年已經幾乎不寫,主要是過度去探究自己的每一個念頭真的很累,以及某種程度上還會影響到生活,生活的每一個間隙在寫文的那段時間裡會逐漸與現實遠離,這點很可怕,一不小心就會拉不回來。說實在話,寫文這事真的就是自我滿足,搞原創也沒人看,就很像對著空谷大喊始終只有自己的回音,妳甚至不知道這些東西的意義在哪裡,更實際一點來說,不管原創或是同人都掙不了錢,那還是搞同人有人看,大家一起開心還比較愉快(不管營不營利,對於每一個創作者來說,回音真的很重要)。電腦裡每年都有一些開了坑但都只寫了一點開頭的東西,它有時候甚至只是幾句台詞而不是完整的段落,偶而整理文檔會去看一看,但始終都沒有完稿就是了,在想可能對於自己的原創也沒有深愛到哪裡去吧,但看這些殘篇還是有有趣的地方,比如思想觀念上的變化之類的,以這個部落格裡發表過的原創作品而言,最明顯的就是高中時期寫的《晚春》,要說黑歷史倒算不上,畢竟也是飽含著愛在書寫,但關於男女關係的認知已經和現在相差甚遠,過去思想上還是有封閉保守的地方,也有不敢嘗試書寫的部分,現在的話大概會寫出截然不同的故事吧。以前思想真的比現在要陽光積極純潔不知道多少倍,現在的我就只是個思想扭曲又消極的成年人(攤手)
人生又不能重來,假使重來,那個重來的妳也不會是真正的妳了,忒休斯之船的悖論已經被人們討論了上百年,此生也沒有再去探究的必要了,不管從哪裡逃,人生道路的本質就是泥濘,踩過去沒有不髒腳的,踏上去走沒有不腳痠的,可是妳還是得走啊,不然還能怎樣?就算一直以來讓自己痛苦的事情一件也沒有解決,還是只能活著啊!盡可能不要去想到死亡,我已經決定哪怕還有一點點對於生活和未來的期待,就都不要去想這些。
只是想說說話,沒想到這麼囉嗦又打一堆,這個月身體激素分泌不太正常,生活片段裡咬嚙性的痛苦有很多,甚至時不時就直搗心窩,情緒莫名失控哭泣、甚至自我傷害的時候也有,就這麼勉勉強強地生活著,也有感覺到很難拉住自己的時候,但還是要盡可能地維持穩定,不想要再回到之前的狀態裡,能好好活著就了不起了,安全第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