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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又再次看見了,那沉默得懾人的模樣。


 


    


   牠的面容是駭人的,是明顯掙扎過了的,牠的樣子,不是抗議,不是默然,更不是怒吼,是什麼呢?牠


的模樣已經太模糊,我就是連這樣一個簡單的揣想,都覺得困難。其實也是偶然一瞥才驚見,那著實令


人痛心的屍骸。


 


   


   那恐怕是一隻色澤艷麗的黃鳥,不久之前還悠遊自在的翱翔於天際,熟知方才落定,便像碎花紙似的散


落一地,連個翻身的機會都沒有,牢牢地,像被釘子給釘住似的,伏在地上,那已不是個正常的型態


了,連標本都不如,可能,還有那麼點肉塊是貼黏在某台汽車的輪下的,全身已是由裡至外爆破似的樣


子,牠就是死,也是死的不清不楚,不明不白的,就是那隻細長的爪子還頑強地在路中央突起,不肯回


歸這假而不真的大地,柏油路上,這樣一「灘」的屍骸,是不是只有早上得趕著公車的我,才有那個


「閒情逸致」去瞧見?清晨裡,披著已然淡去的夜色的清潔人員難道是沒瞧見?如此令人惋惜的畫面,


怎麼又會讓我看見?我是已經見了上回落難到家中陽台的旅者,怎麼這回,換了灘屍骸來給我看見?人


車來來往往,似乎是把這都市給弄得太擠了些,擠得連隻飛鳥稍作停歇的地方都找不著了,也難怪現代


人寧可多賺些錢,也不願有太多的休息,老給自己太多的壓力,因為,這都市可是悶的連個能休憩身心


的地方都沒有。


 


  


   小小的十字路口上,一攤屍骸,一個立著白領的女學生,這景象,沒有太多人瞧見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/11/4 記於早晨(住家旁的十字路口)


  


    一直覺得這樣的自己是很可笑的,畢竟記的並非是當天的事,平日生活太忙,好像連寫點文章都是罪


過,若有人仔細注意,也會發現我下頭寫上的日期,和發文章的時間是不同的。不過我下方所標記的時


間,是文章(感想)所發生的時段,而平日沒有日記習慣的我,也容易把瑣事忘了(瑣事忘了也好,記太多


也是沒用),唯有內心真有所感觸的事,我才會特別記得,但過些時日,仍舊是忘,所以我標上日期,也


算是給自己留念,也請各位在看文章時,不要對時間標記這點上,有太多的介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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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橙萱一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