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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再見了,唇>二創──兩秒之後的我們

1.本文是電影<再見了,唇>的二次創作

2.  HaruReo Cp 無糖向

3.時間點:電影末段停車場裡的那場戲

 

以下正文開始:

 

「抱歉,我不再是妳們的助理了。自己的行李自己拿。」說出口的瞬間,志摩才終於感覺到這趟旅程真的已經畫下句點了。以解散為目的而展開的巡迴演唱會,這就是HaruReo最終站了吧?在被民宅包圍的停車場裡,沒有粉絲,沒有歌,就這麼安安靜靜地結束,這樣是最好的吧?直到最後,那兩個傢伙都還是選擇保持沉默,Haru也好、Reo也好,明明想對彼此說的話有很多吧?不,就算那兩個傢伙已經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,自己倒是還有很多話想說呢!但就因為那兩個任性的女人什麼也不說的緣故,他更沒有立場說話了。志摩十分清楚,在這個叫做HaruReo的二重唱女子團體裡,並沒有他志摩的存在。

 

從今以後,Live house裡的演出名單上再也沒有HaruReo,過去曾經揮汗唱過的那些歌,都將會成為地下音樂潮流中的一滴水滴吧?

 

志摩閉上眼睛,深呼吸了一口氣,右手按在已經插入鑰匙孔的汽車鑰匙上,卻遲遲無法下定決心發動引擎。

 

***

 

夢就做到這裡吧?Haru重新調整了下肩膀上吉他的位置,在過去的演出經驗裡

已經太習慣讓志摩幫忙提行李了,下車以後突然要自己背著走總有種違和感,想到離家還有好長一段距離,Haru就覺得腳步變得愈發沉重起來。

 

那天夜裡在自動販賣機前的吻一點也不浪漫,Reo粗魯地把她往販賣機上壓,嘴唇冷不防貼上來,動作笨拙得很,但卻比曾經的初戀笑著對她說再見時,落在她額頭上的吻要來得深刻,初戀的女孩長大後和在NASA認識的男工程師結婚了,在寄到老家來的明信片上,女孩和金髮碧眼的老公抱著剛出生的孩子一臉甜蜜。

 

她喜歡的人,不管是那個女孩還是Reo都一樣,Haru打從一開始就知道了,她們的笑容始終不是為自己綻放,因此在見到志摩的時候,她對著志摩和Reo說了「禁止團內戀愛」,當時的這句話既是給志摩的,也是給自己的,諷刺的是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,率先打破規則總是自己。

 

因此對志摩後來的表白,她總是感到抱歉,她無法回應志摩的感情,也對自己難以克制的思念感到苦惱,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吧?即使自己的臉上失去笑容也無所謂,她希望志摩能夠回應Reo的期望好好地在一起。

 

可說到底這不是能夠勉強的事情。

 

那天晚上被眼淚沾濕的臉頰,淚水模糊了記憶,Haru已經不太記得先哭的人是Reo還是自己了,那時候她對著Reo說:「妳不要勉強。」

 

「我想勉強!只要是為了Haru,我什麼都能做!」Reo的眼神清澈到另人感到恐懼的地步。那時Reo的眼裡還只有她一個人,明明只要順勢回應Reo那個笨拙的吻就好了,但她卻沒辦法欺騙自己,她和Reo在對待彼此感情的態度上本質就是不同的,正因為太過靠近彼此了,當發現兩人之間存在著無法跨越的鴻溝時,才更加痛苦,就算不被理解也無妨,她希望Reo就只是Reo,她不要Reo因為任何事情而去改變自己。

 

「我希望妳多考慮一點自己的事情!妳要是不笑的話,我會心疼的,拜託妳了......」在和Reo吵過架以後,志摩曾經屈膝蹲在她面前這麼說。志摩的吻很輕、很柔,大大的手掌包裹住她的臉頰,志摩的溫柔一直支撐著這個樂團,可志摩越是溫柔,她就越是感覺到自己很可悲,她認為志摩的吻是安慰,可志摩卻說他這不是同情。

 

說到底這是不能勉強的事。

 

Haru一邊走著,一邊回憶起這些年來發生過的點點滴滴,在生活的縫隙裡拾綴起來的回憶,構成了HaruReo的每一首曲子,五線譜上寫不下的音符總是Reo替她唱出來的,當初接受音樂節目採訪的時候,要是能好好傳達給節目主持人就好了,這樣的話,Reo是不是就能更坦率一點了呢?

 

不,不夠坦率的說不定是自己吧?

 

「Haru! 像傻瓜一樣有什麼不好?」

 

「欸?」

 

身後傳來Reo的聲音:「解散以後妳要去哪裡?妳還沒有告訴我。」

 

「這不關妳的事。」

「妳那時候說不出口,是因為妳沒有退路吧?」

 

「就算沒有......那又怎麼樣?HaruReo都已經結束了!」不自覺地激動起來,Haru的聲音顫抖著,「『不知道該為了什麼唱下去』妳不是這麼說過的嗎?我也是......我不知道該為了什麼才能不唱下去!」

 

「Haru要是不想結束的話,那就不要結束啊!不要解散不就好了!」

 

「事到如今妳在說什麼傻話!」

 

「傻又有什麼不好?Haru妳總是一副自己很成熟、什麼都知道、卻又什麼都不想要的樣子!」Reo自覺話語漸漸變得尖銳,卻仍沒有要停下來的打算。自從在販賣機前親吻過的那個夜晚以後,兩人的關係就像一壺燒開了卻不會沸騰溢出的水, Reo每次看見Haru那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就來氣,如果今天真的是最後了,與其一言不發地就這麼告別,倒不如索性把想說的都說了吧?她大步走到Haru面前,抓著Haru寬大外套的衣領說道:「想唱下去就唱啊!」

 

「已經不可能了,我們都已經變成這樣......」Haru使勁想推開Reo,卻發現Reo的力氣比自己想像中的還要大,即使狠狠瞪著Reo,對方似乎也沒有放開的打算。

 

「想一起唱歌,僅僅只是如此,難道不足以構成讓HaruReo繼續存續下去的理由嗎?」Reo將抓住的衣領往自己身上靠近,近看才發現Haru的眼睛佈滿血絲,昨天大約沒怎麼睡好吧?Reo想不通Haru當初躲避自己親吻的理由,哪怕到現在也是,Haru總是躲避自己的眼神,「我想讓HaruReo成為Haru的退路,就算被笑是傻瓜,又有什麼不可以?」

 

***

再次睜開眼睛的志摩,吐出的氣息連不成完整的音符,轉動鑰匙以後下一步要往哪開都還沒決定好,後照鏡便出現了Reo的身影,Reo將吉他跟外套塞進後車廂,緊接著Haru也出現了,兩人都將隨身行李重新放回了車裡。

 

「行李太重了,搬不動。」坐回副駕駛座,Haru簡短地解釋道。

 

「妳們倆這是怎麼回事?」

 

「志摩,不好意思先送我回家。」後座的Reo搶在Haru說話之前發言。

 

「志摩,你好好想想要先送誰回家。」Haru壓低了聲音抽出懷裡的煙盒。

 

「妳們倆個是不是傻了?」

 

Haru瞥了一眼志摩臉上因為過於震驚而無法收斂的誇張表情,看著總覺得志摩的下巴好像就要掉下來似的,「話說回來,你們倆餓不餓?」

 

「嗚哇──我餓死了!」

 

「哈?」連志摩自己都驚訝,他沒想到自己會喊得那麼大聲,看著一臉沒事的樣子悠然抽著菸的haru,志摩一邊發動引擎一邊說道:「我知道了,總之先去吃飯,但HaruReo絕對要解散!這點我不會退讓的!都辦了那麼感人的解散演唱會,然後再說不解散?總之不可能不解散的,我不想再伺候妳們倆了!」

 

像是故意要切斷志摩的情緒一般,Reo不顧志摩滿口的抱怨,突然開始唱起歌來,那是HaruReo獨立發行專輯裡的第二首歌<突如其來的狂風巨浪>:

 

原本無聊的日子竟然會變得那麼有趣,那就讓冒險的旅途繼續下去吧。」Reo清澈的嗓音迴盪在車廂裡。

 

雖然沒有根據、沒有痕跡,但也不是放空話。繼續前進吧,向著前方,就算有暴風雨也肯定沒問題的。」Haru清亮的高音接著唱第二段歌詞。

 

兩人的合音一如往常地好聽,志摩恍惚地想著,現在飄散在空氣中的音符,那會是夢的延續嗎?

 

驅車前往家庭餐廳的路上,志摩突然回憶起昔日一起玩音樂共度青春時代的好友,在前幾天去參加好友葬禮時,他知道了好友在死前曾對著年幼的兒子說過:「長大以後絕對不要搞音樂,你會失去人生最重要的東西」,在HaruReo最後一場演唱會之前,他對著Haru跟Reo說:「可是我從未後悔搞過音樂。」那天晚上他說這句話的時候,是真心的。

 

雖說不後悔搞音樂,但他此刻倒是後悔攤上了這兩個女人,一個是他喜歡的女人,一個是他喜歡的女人喜歡的女人。

 

啊──搞什麼啊!繞口令似的!看著後照鏡裡一臉無所謂地哼著歌的Reo,以及副駕駛座抿著下唇微笑著的Haru,志摩越想越氣,狠狠往方向盤的正中間敲了一下。

 

叭──筆直的公路上黑色箱型車的喇趴發出巨響。

 

「哈哈哈哈!」哼到一半的旋律被打斷,Reo不但沒有生氣,反而放聲大笑起來,手上喝到一半的啤酒差點沒灑在車上。

 

「這裡沒有其他車,志摩你按什麼喇叭啊,傻瓜似的!」

 

感受到從副駕駛座傳來鄙夷的眼神,志摩癟了癟嘴,不作回應。

 

「傻有什麼不好?」後座傳來Reo的聲音。

 

是啊,傻有什麼不好?不是傻子的話,誰會和妳們倆一起旅行?志摩又猛力按了一次喇叭,微微上揚的嘴角,明明還有很多想說的話,但話一到嘴邊彷彿都顯得多餘。

 

「啊──餓死了!吃飯吃飯!這次一定要開心地吃!」志摩大喊道。

 

「喔!志摩衝啊!開快點、再開快一點!」Reo晃著手上的啤酒同聲附和。

 

「真是傻瓜。」Haru搶過Reo手上的啤酒,轉身向著半開的車窗,任迎面而來的風吹亂她的髮絲,原來陰鬱的天,積雲逐漸散去,今天陽光不是很強,還有點風,微涼的天氣很適合在戶外寫歌,這次不要一個人寫了,和Reo還有志摩,三個人一起寫吧?雖然沒有什麼根據,但Haru有種預感,這次一定能寫出比以往都要更好的曲子。

 

後記:

為了滿足自己對電影裡最後一幕的小小遺憾而有了這篇。標題的「兩秒之後的我們」是取自<さよならくちびる(再見嘴唇)>這首歌的歌詞,其中一句「二秒後の私たち これが最後だとわかって」。僅僅只是一部約二小時的電影而已,其實沒想到會自己會陷進去,可能電波剛好對上了吧ww 也很喜歡劇中的歌,希望我寫完這篇以後可以從坑裡爬出來,HaruReo就寫這麼一次,之後不寫了,全員單箭頭好虐,這部電影大概也不會再有續作了,寫完出坑  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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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橙萱一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